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出版印刷发行工作的监督,以及出版物印刷企业常见的违规行为有哪些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出版单位经登记后,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第十五条 报社、期刊社、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等应当具备法人条件,经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宗教内容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必须验证并收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法律分析:《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所列“五项管理制度”,即:印刷品承印验证制度,印刷品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残次品销毁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维护出版者和出版物印刷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止非法印刷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图书出版单位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出版物印刷单位印刷图书,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印刷委托书。 第三十三条 图书出版单位须遵守国家统计规定,依法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统计资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繁荣和发展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发展和繁荣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版产业和出版事业,保障公民依法行使出版自由的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出版物市场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出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从事互联网出版业务者进行审核,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国家出版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
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主要职责(一)起草新闻出版、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拟定新闻 出版业的方针政策;制定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作为网络出版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网络出版服务的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全国网络出版服务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印刷、复印等行业***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印刷、复印等行业在***国家秘密载体方面,接受县级以上各级***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印刷复印等行业在***国家机密载体方面接受国家保密局部门指导和监督。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和监督国家保密工作,对印刷复印等行业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印刷复印等行业在***国家秘密载体方面,接受县级以上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的指导和监督。为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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